会议专题

增值税分享制度对产能过剩的影响

中国地方政府所分享的增值税是按照生产地原则进行分配的,这给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带来了两个方面激励:为了获得更多来自中央政府的税收返还;为了获得更多来自其他地区居民消费本地生产的商品所承担的税收.同样出于财政收入等考虑,各地方政府倾向于投资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而这些行业进行产能调节的弹性较小,因此更易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对产能过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回归结果说明,中国的增值税分享制度对产能存在影响,并且在重工业领域表现更为显著.针对目前中国增值税分享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际增值税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为了抑制现行增值税分享制度对地方盲目投资的刺激效应,可考虑以下两种改革方案:将增值税的税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由中央在全国统一征收管理.仍然将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税种,但是改变增值税的分享办法,不再按照各地方政府征收的增值税税收数额分配.

政府组织 增值税 分享制度 产能过剩

刘怡 袁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财政学会2015年年会暨第20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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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9

2015-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