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法治精神推进新一轮财政改革
新《预算法》已经颁布实施,那么进一步推进《预算法》的贯彻和落实,虽然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但强化约束、细化编制、改进体制和完善法制是其中最重要的四个基本问题.我国《预算法》修订历经数年终于尘埃落定,完成了修订任务,形成了新《预算法》.新《预算法》在强化人大对预算审查和批准权限的同时,第一次将政府全部收入、预算信息公开、绩效预算、跨年度预算平衡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五项要求纳入其中,凸显了对预算编制、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要求.
预算法 修订工作 审查工作 批准权限 财务报告制度
丛树海
上海市财政学会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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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1
2015-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