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税收法定与预算法定:历史和现实分析

在现代国家,预算法定和税收法定是财政法治的”一体两翼”,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是要使政府的收入”取之有道”,以管住政府的”攫取”之手;另一个是要使政府的开支”用之有度”,以管住政府的”糜费”之手.这样才能建立起现代法治国家,打造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效率政府.建议提升税收立法的层次,优化税制结构;强化税收执法,提高税收遵从的效力。

预算法定 税收法定 税制结构 立法完善

陈志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财政学会2015年年会暨第20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

北京

中文

105-112

2015-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