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勇于”宣”到善于”传”--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的时度效
在解决公益广告投入资金不足问题方面是否可以考虑借鉴对企业投入公益慈善事业减免税收的做法,将企业投入公益广告中的制作经费纳入从事社会慈善事业范畴,对企业给予减免税收,从而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对于媒体将重要广告时段用于非营利性的公益广告播出也应当在资金扶持或者税收方面予以量化评估提供优惠政策,以进一步调动媒体制播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国和省级公益广告媒资库,实现全国范围资源共享,提高节目利用率,实现节目资源最大化等,通过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公益广告宣传行之更远。
电视媒体 公益广告 传播模式 政策引导
付原
国内会议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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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4
2015-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