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融合”实施建议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城市发展迅速,城市迅速发展首先需要规划的指引,但因规划编制单位、体系、管理部门、期限、用途等不同,常常产生各项规划互相脱节、互相打架的现象,对规划的有效实施、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加大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工作成本。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多年来全国各地进行了“二规合一”、“三规合一”、“四规重叠”、“五规合一”的探索与尝试。2014-03-16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布,首次提出明确“多规合一”。要求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建议建立统一的组织机构,统一土地、城市等相关规划的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建立统一审批制度。
城市规划 编制工作 技术标准 审批制度
陈东秀
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福建 厦门 3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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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