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及其引入路径研究--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例
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面向未来的发展中亟待改革创新,也需要加快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法学教育模式.通过”法律诊所”形式与法学教育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法律工作技能和方法,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将为法学教育模式改革提供新的路径,促进法学教育内容和教学环节的创新,也将是法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升级版.
高等院校 法学课程 法律诊所 教学实践
朱悦蘅 张志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326-333
201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