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介

本文阐述了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缺乏操作性:环保法、固废法、农药条例等,主体责任不明确,没有回收体系,行业标准不完善。明确各环节的相关人的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明确各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工信、环保、农业、商务,设定规则、依靠市场、政府监督、企业负责。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责任主体 政府职责 行业标准

孔源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农业环境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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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农药制剂工程及生产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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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