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大数据发展的产业困惑与法律应对

大数据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介绍了《网络安全法》中关于数据采集知情同意、匿名化、数据泄露通知、数据开放、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条款。提出立法之前进行产业探索和行业规范,将原有“告知不同意”框架,调整为强化原有框架基础上,更加注重事后责任的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法 大数据 立法完善

李海英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国内会议

BDTC2016中国大数据技术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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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