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大数据侦查与刑事正当程序之调和

法律视野下的大数据社会治理价值与经济价值并重,相关犯罪治理也展现出新的特征,在诉讼法的立法中,也确立了电子证据的证据地位。大数据侦查的挑战具有体量大、复杂性、碎片化、即时性和多源性的特征。根据刑事诉讼法,从无罪推定原则、平等武装原则、比例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等方面介绍了大数据侦查与正当程序的冲突。提出应立法确认个人信息权;根据比例原则,调整侦查权行使的具体规则;改革庭前会议,设立刑事案件电子证据庭前开示制度;调整电子司法鉴定制度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制度。

刑事诉讼法 大数据侦查 立法完善

裴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院

国内会议

BDTC2016中国大数据技术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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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