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认定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事实
客观认定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事实是正确理解和适用《专利法》第22条的关键要素,这不仅会对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结果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也是专利授权、确权实践中各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在本文中,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观点,借用3个案例,着重分析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专利授权及确权实践中,如何认定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事实,以期为”判断何为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事实”提供帮助.总体而言,如何客观公正地认定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事实是保障正确理解和适用《专利法》第22条的基石,对于全面提升审查、审判及代理的质量有着关键性影响。一方面,应当从审查或审判实践中汲取经验,总结认定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事实的常规判断方法;另一方面,有必要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增补关于前述对比文件公开内容认定规定的具体适用的典型案例,辅以示范和指引,统一各方对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判定规则的认知,以有利于促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专利法 对比文件 新颖性 创造性
聂慧荃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83-92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