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知常识的认定涉及发明点的探讨
公知常识的认定及说理是判断创造性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本文通过两个实际案例对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对有关公知常识的认定标准和说理的切入点进行探讨,特别对涉及发明点被审查意见质疑为公知常识情况下的答复进行了重点分析,以期对同类案件的答复给出参考与启示.在区别特征为发明点特征的情况下,通常不应将发明点特征认定为公知常识。在具体的意见陈述中,应该结合证据和逻辑推理分析,正确确定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及解决该技术问题的现有公知或常用手段,针对上述两大重点进行充分说理,以得到对公知常识认定的正确判断和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
专利审查 创造性 公知常识 认定标准 发明点
陈宇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17-424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