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视域下的”非遗传承”--来自”狗肉”、”猴戏”与”点翠”的法律思考
作为政府行为的非遗保护在进入制度化的层面后,从国家到地方分级制定了一脉相承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出现非遗传承与动物保护的矛盾.近年发生的与动物有关的非遗事件,如”狗肉”、”猴戏”、”点翠”等不仅在社会舆论的辩争中难以达成一致,更引发”非遗法”与”动物法”间的不一致甚至相抵触,而《非遗法》在相关事件中的缺位,则进一步暴露这一规范非遗保护工作的制度化文本执行力的欠缺.更好地通过法律法规为非遗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及其传承人或享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系统的保障,而在”非遗法”实施四年后的今天,要对其进行修订,应当充分参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为法治社会打下法律本身和谐统一的基础.
《非遗法》 动物保护 合法权益 立法完善
孟令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房山102488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63-377
201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