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发展中电视合理使用的法律调适
媒体融合发展使电视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律适用方面出现了新的问题,本研究旨在探寻适合当前媒体发展趋势的法律调适方式.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研究.本文对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电视作品合理使用重新进行了法律界定、厘清了相关类型电视作品的法律性质、界定了电视及网络的新闻资质与合理使用的关系.研究认为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电视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应当充分考虑权利人利益、使用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实现著作权市场总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法律解释、法律执行和法律制定等多个层面进行调适.
电视作品 合理使用 媒体融合 法律调适
戴进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上海,200072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420-427
2015-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