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互联网非法集资的刑事治理:2007-2014

作为互联网金融新业态,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自产生以来便一直存在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通过变型满足了正规金融之外的投融资需求,其蓬勃发展相继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和法律支持.从2007-2014年的刑事治理实践看,立法和司法的滞后导致大量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动被迫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并且在刑事治理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互联网非法集资兼具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双重特点.在具体的治理路径上,应当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把握;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监测预警平台;提升收集、固定和认定电子证据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涉案财产的查控力度;完善可以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细化犯罪行为主体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

互联网金融 非法集资行为 刑事治理 司法实践

金善达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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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