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构建的思考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走向了一条改革开放、建立法治国家的道路。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35年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各部门法中发展最快的法律部门。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根据生态文明理念、生态基本规律和环境要素总体演化规律的要求加以创设。其基本内容包括确立基本原则、构筑体系框架、建立基本制度。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必须以一系列较为成型且彼此联结的法律制度作为其基本立足点。这些法律制度可以大体上划分为预防性制度、管控性制度和救济性制度三大类别。
生态文明建设 法律保障 立法完善
刘爱娇
云南警官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414-426
2015-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