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规划最少干预,政府最少干预--从曹家村灾后重建看传统村落的规划和实施

曹家村灾后重建的效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和灾后重建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民间的大力援助,可支配资源充分有关。在将曹家村外出工作学习村民通过现代化通信手段重新和在乡村民组织到一起后,通过村民对自己家乡资源条件的自我评估、对自己能力的自我评价、对自己村庄景观、文化的自我审视,对发展中可能存在问题的预判,有效地给自己找到了自我建设发展的希望和信心。而这个基于理性的自我评估所带来的自信,是外来的规划设计人员和政府官员所无法给予的。基于国家法律,明确村民的自治权和国家行政权在重建规划管理上的分界,避免二者的交叉、混淆和错位,是曹家村灾后重建能够有序、高效符合规划快速推进的有力保障。基于宝兴县极度缺乏规划管理人员的现实,县乡二级政府大胆的在行政管理范围内留出一定的空间,让曹家村民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公共契约商议的形式,将重建规划管理这一公共事务管理权力授权委托给村民自建委员会,形成在政府监督指导下的村庄规划管理自治的机制。这个机制是对发挥村民自主积极性的最有力的支持。正是基于优势视角的工作基础、保护村落文化景观的工作底线、规划管理村民自治的工作手段的充分发挥,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村民在重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了自主、自立、自治的良好氛围,加上政府官员以及规划设计人员对自己工作角色的清晰定位,才使得“规划最少干预,政府最少干预”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对规划管理行政权和村民自治权在农村地区的结合做了一个有益的尝试,为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和管理方式带来了一种新的思路。

村落规划 村民自治管理 编制机制 政府职能

周珂

同济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国规划实施学术研讨会

广州

中文

128-136

2014-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