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建立我国规划控制下的城市开发与历史保护利益平衡机制--空间转移制度

当前中国城市建设中,空间的开发与空间的保护是相对割裂的,经济利益平衡机制单一,且均是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缺乏从城市整体利益出发的空间机制构建.一方面如历史空间保护等是通过单纯地限制发展、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产权人发展权益未充分考虑,保护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的开发如旧城改造单纯依靠就地增加容积率的方式来平衡利益,带来环境、交通、历史空间消失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实质上是国家通过损失未来可开发空间的利益为其买单.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市整体的公平和利益,而容积率是重要的调控手段.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发展权转移、中国台湾地区容积转移制度的经验及启示,提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控制下的空间转移机制,在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开发与保护挂钩的规划主动实施机制,以更好地保护脆弱的空间资源,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城市规划 空间开发 空间保护 利益平衡机制

韩娇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国规划实施学术研讨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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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4

2014-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