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水电定额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过程中的适用性探究

目前,蓄能电站建设过程中的前期可研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均参照水电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建筑、安装概(预)算定额编制。从实际操作过程看,水电定额基本满足了抽水蓄能建设的需要,但由于蓄能电站本身的特殊性,除了定额本身因施工工艺水平不断提高,其工、料、机的消耗量应减少外,定额在使用中也存在缺项、漏项及不配套等现象。由于施工工艺的改进而导致的定额缺漏项项目包括石方开挖及混凝土与模板工程单元子目,锚喷支护工程单元子目,混凝土拌和子目等。以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公路工程及安徽绩溪地下厂房为例进行工程安措费测算,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取费原则和《编规》的取费原则进行取费计算,差值分别为269.24万元和637.61万元,即平均1亿元的建设工程费,由于取费不同,相差约160万元,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方面,国家电网公司标准高出《编规》标准两倍以上,这也是结算额超概算额的重要原因之一。

抽水蓄能电站 造价管理 水电定额 编制标准

翟海燕 齐寅昌 佟德宇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北京市 100161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052

国内会议

2014年抽水蓄能学术交流会

四川德阳

中文

512-515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