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假烟案看销售伪劣产品与非法经营罪
文章通过一起假烟案件,对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进行探讨分析研究.本案中,杨某等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假冒卷烟从中获利,个人非法经营的数额特别巨大,属情节特别严重(涉案假冒卷烟340万支,涉案案值40万元);杨某等人销售假烟的行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同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但非法经营罪的量刑与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相比,处罚较重,故择一重罪处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烟草专卖 假冒伪劣产品 市场营销 非法经营罪
许武 张志学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烟草专卖局,山东淄博255000
国内会议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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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81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