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视野下的中国《预算法》修订研究--中国《预算法》修订背景、内容与效应分析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修订后的《预算法》.《预算法》修订工作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突破口,有八个方面的重大突破:突出预算的全面完整性原则,实现四本预算的全覆盖;突出预算的公开透明原则,循序渐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突出预算的法治性原则,构建预算对政府施政的硬约束机制;拓展预算的年度性原则,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预算的绩效性原则,倡导”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划分;加强预算超收收入管理,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强化预算的再分配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也必将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政府施政行为、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运行、提升纳税人权利意识、提升人大审查监督政府预算能力、防范财政风险等方面,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

预算法 权利保障 财政风险

马海涛 肖鹏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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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88

2014-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