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用好权利负好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

4月24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经过四审终于修成正果正式颁布,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的《环境保护法》应该是环境法制建设中法律体系的龙头和纲,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遵循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环境保护的权利、责任、义务。首次明确公共预警机制,把环境法和环境健康放在《环境保护法》中非常重要的位置。《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为环保部门有引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公开推动环保信息和推动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法 环保部门 监督管理 公众参与

李远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成都年会

成都

中文

176-179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