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落地要实现权力平等与责任对等
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要成为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体,厘清权力与责任的左右边界,化解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权力与责任上的空间冲突。各级环保部门要成为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体,厘清权力与责任的上下边界,做到权责对等,防止抢权推责,解决环保系统内部在权力与责任上的模糊不清问题。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要成为责任和权力的统一体,厘清权力与责任的内外边界,推动执法主体、执法客体都成为守法主体,全面提升全社会在环保责任上的主体意识。新环保法实施,环保部门除了要全面落实自身责任外,更要进一步去推动政府、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着眼在制度建设上明确权责边界,推进形成完备的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结构。
环境保护法 权力监督 环保责任 社会治理
朱京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80-185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