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的思考

区域协调发展本质上就是正确处理效率、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其发展依赖于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应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把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多层次政府合作协调机制,建立分类指导的区域合作发展模式,建立以弥补市场失灵为主的区域合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对口支援制度,通过规范中央转移支付结构和办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欠发达地区或资源枯竭型城市等问题区域,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通过在问题区域内创造良好的投资与经营环境而间接地援助问题区域发展,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针对过度膨胀区域建立约束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约束性。

区域经济 协调机制 合作制度 援助服务 政策扶持

李海鸣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年会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中国区域发展学术研讨会

杭州

中文

287-291

2014-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