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地下水管理立法问题研究

超采地下水带来的严重危害引起了党中央和社会的强烈关注.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综合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缓解地下水超采最有效、有力的措施之一.针对目前地下水管理立法中存在的法律制度缺位、部分重要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一些相关的重要法律制度还未建立等问题,提出加快制定《地下水管理条例》,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制度,建立取水井管理、新增取水区域限批、地下水监测和公众参与等重点管理制度,强化地下水管理的行政责任制度、完善民事责任制度和建立刑事责任制度等建议.

地下水 超采行为 法律规制 立法完善

李国正 杨志顺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石家庄050011

国内会议

中国水利学会2014学术年会

天津

中文

37-41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