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风险管理中政府与NGO合作:中国的制度安排

在风险管理中,政府因其地位、职责和手段之所在,必然要扮演主角,起主导作用,但光靠几个政府应急部门和专业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NGO等各种力量的参与和支持,才能成功应对风险危机的挑战。NGO在风险管理中具有多方面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只是自发的、潜在的力量,只有得到政府的重视、支持和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风险管理中加强政府与NGO合作,是充分发挥NGO作用的基本条件。风险管理中政府与NGO合作,不应是随机性的或临时性,而应通过法律、政府应急计划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以保证合作互助的可持续性。

风险管理 政府主导 NGO组织 合作机制

沈荣华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国内会议

2014年应急管理国际研讨会暨首届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理论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33-238

2014-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