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早期秦国责任伦理观

当周王室东迁,京畿之地的贵族重臣埋下祖传重宝纷纷逃跑的时候,秦襄公却出兵勤王,秦人义无反顾地承担了保卫西部边疆的历史责任。早期秦国崛起的历史证明,虽然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具有决定性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得以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即秦国特有的责任伦理观却是必不可少的。春秋时代周边灭亡了的诸侯国,如芮国、梁国等,已与秦国形成鲜明对照。早期秦国责任伦理观的形成别具特色:秦国责任主体,是以君主为代表的秦国王室及其臣民,具有不同凡响的民族精神气质;秦国责任对象,是为秦国发展确定了必须负起保卫周王室及其自己国家军事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大历史责任,这为战国时代秦国的耕战立国战略奠定了基础;秦国责任伦理规范,是在确立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管理责任方面,探索出的一套管理方法和规范,这为战国时代商鞅变法建立完整的秦国责任伦理体系做了理论铺垫。

秦朝 责任伦理观 民族精神

王兴尚

宝鸡文理学院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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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秦文化研究会第二次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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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