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都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新区作为区域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效果。近期,按照省行管学会有关要求,对省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发展及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查研究,指出高新区作为一个地区创新资源的集聚区和创新发展的引领示范区,完善其管理体制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眼有效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小机构、大服务、扁平化的方向,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和区别于一般行政区域的原则进行改革和配置。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达到强化高新区管理机构四个功能的目的,完善机构设置,强化高新区的管理服务功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高新区的创新服务功能,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强化高新区的管理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高新区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功能。
高新技术开发区 管理体制 机构设置 服务功能 考核评价体系
山东省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28-31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