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锻炼权与生活安宁权冲突的解决--以广场舞扰民纠纷为例
中老年人有进行体育锻炼的权利,居民有保证其生活安宁的权利,两种权利发生了冲突。要解决广场舞扰民现象中锻炼权与安宁权的冲突,不能二者必取其一,而是要找到其中的平衡点,尽量顾及各方利益才能维持社会关系的稳定。而引导广场舞以正确的方式发展,正是解决两种权利冲突的突破口,既保护了广大中老年人进行体育锻炼的权利,又避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干扰,不仅缓解了社会矛盾,也有利于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兴盛。要想改善广场舞的扰民现状,第一,政府要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第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特殊的法律关系要特殊对待;第三,通过群众内部的自治与协商可解燃眉之急。总而言之,广场舞成为利民舞非一日之功,唯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广场舞不再扰民,全民健身事业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中老年人 广场舞 居民锻炼权 生活安宁权
钟薇
北京体育大学,北京100084
国内会议
吉林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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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490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