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水电规划和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思路及要求
《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发”2014”65号)对水电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文根据其要求,结合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史和近年来发展新动向,从水电规划原则、水电规划必要性、水电规划任务、河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和重要敏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水电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几方面,论述了新形势下水电规划和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思路及要求,并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总之,水电规划和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以国家对水电开发环境保护新要求为指导,优化河流开发布局、规模、时序等内容,提出系统、完善、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河流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水电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牛乐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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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381
2014-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