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两起居民楼火灾谈放火案件的协作办理
为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公安部在2009年6月22日印发了《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工作协作规定》(以下简称《协作规定》),有效提高了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刑事案件侦破的整体效能.但由于公安机关消防和刑侦部门各自的工作性质和出发点不同,《协作规定》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某些条款执行不力、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针对两起居民楼火灾放火案件,提出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各类机制保障,刑侦部门提前介入,注重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加强培训和交流,增强消防、刑侦部门间的协作意识,善待媒体,引导舆论为公安机关服务。
居民楼火灾 放火案件 公安机关 刑侦部门 协作意识 指挥体系
张黎明
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滨州256600
国内会议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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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7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