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法治文的当代意义及其科学发展
强化文化立法,以法治文,是我国党和政府多年来一贯坚持的方针,以法治文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强大动力;是文化产业和艺术市场的有力支撑;是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石;是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坚强屏障.保障人民大众的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应保障人民享受社会文化成果的权利;在文化创造中充分展示和发挥个人才能的权利;创造的文化艺术成果不受侵犯的权利.文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应当遵循文艺的基本规律,充分考虑到文化艺术活动的基本特点与特殊性;坚持保障社会效益与保障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充分强调保障与制约的双重性;还要十分重视培育社会各界自觉守法的意识.
文化产业 法律制度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田川流
山东艺术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48-58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