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种子行政执法的特点和作用

本文旨在阐明种子行政执法”公正性、专业性、时效性”的三个特点,”保障作用、促进作用、服务作用、激励作用、惩戒作用”五个作用,并结合陕西省咸阳市种子管理站几年的种子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实践,针对存在的”体制不一、经费不足、设施不全、人员待遇不一、素质不高”等问题,提出了不断深化和推进种子体制改革,保证种子行政管理执法经费,统一立项支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系列建议.

种子经营 行政执法 体制改革 资金投入 宣传工作

林英望 王高杰

陕西省咸阳市种子管理站 陕西咸阳712000

国内会议

陕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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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464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