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起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安全网--青岛市推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老龄化进展,失能人口的增加,为适应这种趋势,减轻失能者家庭的负担,2012年7月,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目前这项制度运行已满1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介绍了该项制度出台的背景和覆盖范围、基金筹集等主要内容,该制度缓解了城镇失能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和护理负担,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缓解了医保支付压力,促进了护理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了医养结合、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全面推开长期护理保险积累了经验,建议拓展制度保障的内涵,将失能者生活护理纳人基金支付范围,扩大保障基金规模,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解决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制定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标准,建立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失能老人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运行成效
姜日进 刘同昌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山东266071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山东266071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419-425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