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法治资源,抑或短板

”闹”是口语俗字,先被文言书面语的文本所排斥,后被古典通俗小说所接纳,”闹”字的变迁与商业活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市鬥”为”闹”是会意本意,”市”代表公共空间、商品经济、权利市场;”鬥”隐含平等逻辑、权利意识、主体交互,从当事人角度看这是优质的法治资源.从第三人角度看,”市鬥”的私力救济,有反法治的负外部性,形成法治生成的短板,这构成了法治资源与法治短板的二律背反.背反根源于”闹”字本身包含事实问题与价值现象的内在冲突,这也是后世更加复杂的”闹”现象的文化根源.”闹”字立体、多维度的面相,形成中国的法律问题,如何扬长避短,应回归”闹”会意本意的文字起点.
法律文化 口语俗字 法治资源 法治短板
李银笙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64-86
2014-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