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的少年司法制度
少年为国家未来之主人翁,负有复兴民族、富强国家之重任.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法律制度及理念的引入,学者们开始认识到少年与成年人在生理及心理上的差异,主张对少年犯罪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制度;在少年案件审判、少年感化教育及少年监狱设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了少年司法制度的初步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国民政府时期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及教训,对当前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不无启示.
少年犯罪 少年法院 少年监狱 感化教育 民国时期
李相森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438-448
2014-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