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碰撞”司法:近代中国新闻法规制”媒体审判”的历史析论
中国近代新闻立法思想谱系的构建,推动了新闻法律体系的整体进程,但近代时期的媒体权限、法律责任、大量”报刊案”等问题体现媒体与司法关系未能和谐发展,制度异化成为左右两者关系的重要因素.近代新闻立法凸显了司法与媒体关系异化的严重程度,制度变革成为近现代司法与媒体关系和谐构建中的重要问题.从中国自身历史发展和新闻立法对”媒体审判”规制的历史探析中得出,中国应该继续放开舆论自由,不需要设立专门法律来规范媒体与司法关系.司法机关应当”做好自己”,主动、及时、充分地为新闻媒体监督提供便利,媒体应当通过自律对司法进行慎重报道和评论.
新闻法 媒体审判 立法完善
牛锦红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499-508
2014-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