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陕甘宁边区”司法半独立”体制的历史性建构与优化经验

在边区司法制度建设史上,司法独立问题是关乎边区政权建设基本方向的一项重大的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边区的”司法半独立”体制是由边区政权性质所决定的,是和边区政权建设的现实需要相适应的.边区的”司法半独立”体制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关于”司法独立”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趋势.边区司法半独立体制的灵魂是司法在组织上受政治领导、司法在业务上独立行使审判权.边区”司法半独立”体制的优化的成功经验是:强化了党委对司法的政策领导;弱化了政府对司法的行政领导,克服了司法”闹”独立性的倾向.

司法制度 政治领导 审判权 陕甘宁边区

潘怀平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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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