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与人格权保护之衡平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是信息社会的基本资源.行政机关收集个人数据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在信息经济背景下,商业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与处理势不可挡.波斯纳的隐私经济学理论是反对保护个人数据的最强有力的声音.社会对个人数据二次利用的态度决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法的宗旨.个人数据保护法的宗旨是在维系信息社会个人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人格权保护之衡平——在保障人格权不受非法侵害的前提下,促进个人数据资源的合法利用.

人格权 权益保护 个人数据 资源开发

齐爱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

北京

中文

198-205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