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与建构--以京沪两地的庭前会议实践为视角

庭前会议作为新刑诉法规定的一项承接审前和审判程序的中间程序,发端于国外的庭前准备程序,并在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中有着十余年的试点运行,对其正式入法后实施过程中京沪两地的实践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较窄,距离所承载的公正和效率价值尚有一定差距.未来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应从充实内容和解决关键问题两方面入手,内容除涵盖现有的庭审程序性问题外,还应关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程序问题,并重点对积极抗辩理由审查、辩诉交易、刑事和解、证据开示、争点整理、变更指控罪名等实体问题加以解决;而制度构建中的被告人参与保障、庭前会议主持者身份、庭前会议效力等关键问题也同样需要明确.

刑事诉讼法 庭前会议 立法完善 适用范围

李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

北京

中文

281-296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