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监护制度的现代转向
成年监护制度历经60多年世界范围内对大规模改革,目前清晰地呈现出主流方向为:从医疗模式转变向人权模式,全面监护转向部分监护,制度利用者扩大化,支援措施的多元化,意定监护为主法定监护为辅.中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尚与现代主流相向,法学研究已经风起云涌贴近社会现实的需求.故我国立法应顺应上述国际趋势,确立新制度的人权模式,以最小限制、最大利益和能力推定为原则,扩大制度的利用者,确立有限监护的中心地位,扩增监护、保佐与辅助三种措施,完善《老年法》第26条的司法解释,建立监护监督.
成年监护制度 立法完善 人权模式 监护监督
李霞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7-202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