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功能及其发展

当代土地产权功能的理论创新,给各国土地所有、利用与管理制度的创设提出了新课题.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际,大胆进行农村土地公有产权实现形式与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业工业化、城镇化及现代化意义重大.近百年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迁,大陆法系各国土地物权立法,出现了指导思想由“强调个人本位”到“强调社会本位”,由片面强调对物的支配到重视物的利用这两大转变,进而引起立法的变化,土地权利理论及制度安排正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随着土地产权制度的现代化,其功能得以拓展。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本质在于确认、调整、保障一定的土地资源配置经济关系及其效率与效益。因此,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功能再造,己成为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主题,建立以农民土地持有(控制)权与农民集体土地保有(归属)权相结合的农地公有产权新的实现形式与制度模式迫在眉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功能应当赋予主体平等性、权益保障公正性、产权交易程序性、制度安排开放性等价值内涵。这是治理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严重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性权益,土地领域腐败易发持发高发,土地财富严重流失,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的根本之策。

土地产权 资源配置 功能定位 立法完善

徐汉明 徐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制发展与司法改革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五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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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