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罗马法中遗嘱意思表示限制性规则之探究

在现代法中,法律行为之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其渊源于罗马法有关遗嘱与契约的意思表示之丰富的规则。尤其是罗马社会的法学家们对遗嘱意思表示的研究、设立规则,使得后人得以从中获益匪浅。罗马法中有关遗嘱意思表示的规则内涵丰富且涉及面广。罗马人对意思表示本身没有给予如同近现代德国学者那样的洋葱剥皮般的逻辑分析,而是从遗嘱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能力、遗嘱意思表示的证人、遗嘱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形式之关系等方面来保证遗嘱的意思表示的真实。罗马法中有关遗嘱意思表示限制性规则的内容,可以对修改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则以一定的启发。一方面必须坚守遗嘱自由的理念,另一方面亦必须通过规则使得遗嘱自由被限定在符合法的精神与原则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对遗嘱人意思表示能力、遗嘱意思表示的形式要求、对遗嘱证人的能力要求均是从不同角度来保证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从而实现遗嘱继承制度的价值。

继承法 遗嘱 意思表示 限制性规则

费安玲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五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61-173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