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数字遗产的继承

本文拟对确定遗产范围的历史和现代发展进行梳理,并描述其实践展开,旨在阐释数字遗产的概念和特征,考察数字遗产继承的立法、理论和实务现状,分析存在的障碍,论证将数字遗产纳入继承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提出在中国背景下规制当前数字遗产继承的路径和方法,为立法选择提供参酌。数字遗产是网络时代发展的产物,是指人类运用数字技术,以网络或者网络硬盘为载体,以数字信息形式存储于上述载体中的物品,诸如个人网页、个人数字相册、个人数字文档、视频、游戏账号(包括其中可能涉及的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电子邮箱、原创网络作品等.总体来看,数字遗产具有虚拟性、私密性、占有主体的非唯一性等特征.关于数字遗产可否作为遗产继承,我国现行法中对此尚未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诸多实务困扰,为此,在立法上亟待明确数字遗产可否继承以及如何继承。

继承法 数字遗产 立法完善

刘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五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85-186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