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遗嘱信托和遗嘱继承相关问题论纲

根据《信托法》第13条第一款规定,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但是,关于遗嘱继承和遗嘱信托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仍然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提出并探讨附义务的遗嘱(遗赠)的局限和遗嘱信托的功能、遗嘱信托的形式和成立要件、遗嘱信托和遗嘱执行人制度、遗嘱信托和特留份制度、遗嘱信托生效的时间、遗嘱信托中受托人的确定、遗嘱代用生前信托、遗嘱信托和公序良俗原则及反死手原则等问题,以图引起学界对该问题的讨论.我国应参考国外的相关制度完善我国的遗嘱代用信托制度,给当事人更丰富灵活的选择,此外,需要修改继承法来保护私人的财产权。

遗嘱信托 继承法 财产权

赵廉慧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五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08-213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