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际电联登记地面业务频率指配的方法

为保护边境地区电磁环境,维护频谱资源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将边境地区的台站数据在国际电联登记,从而获得国际认可,从履行频率指配通知登记的基本程序开始,着重介绍地面业务通知登记表格的使用方法,重点解读部分与我国台站数据库中参数不同的表格数据项.地面业务所有频率数据均应依据《无线电规则》第11条“频率指配的通知和登记”提交登记。部分台站可在规划时依据各国主管部门签订的区域性规划协议预先进行国际协调,如GE75中/长波广播频率规划,它是我国目前签订的唯一一个区域性规划协议。目前,我国台站数据库中的现有数据基本可以满足国际电联频率指配的登记要求,但由于实际使用习惯等原因,部分参数与国际电联要求略有不同。并对其中一些重点参数进行说明。向国际电联提交的每个频率指配均须明确其通知目的。目前,国际电联提供4个选项,即新增、修改、撤回、撤销。撤回用于国际电联在公布各国提交的频率指配之后至进入登记总表之前期间,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提交的数据;撤销用于已进入登记总表的频率不在使用,主管部门取消该频率登记。在国际电联登记边境地区频率指配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涉及我国边境地区频谱资源的国家利益,各相关单位应给予足够重视。

无线电通信 地面业务 频率指配 台站数据 通知表格 国际电联

孟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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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