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际软法的根源与发展

国际软法在以环境、人权、经济领域为代表的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其主要原因是正式国际立法的迟缓与滞后性无法适应国际社会的迅速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国际软法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能根据国际社会环境的变化迅速调整和修正.国际软法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其对国际关系行为体所发挥的非法律性约束力及对国际法发展的意义不可低估.国际软法的指引、约束力来自于其自身的”内在理性”和国际治理的结构,它符合国际社会在这一时期的核心需求,迎合了国际共同体在这一时期的主导动机,反映了国际社会在这一时期的基本价值.国际软法的优势还来自于其自身形式上的经济性,通过筛选的过程,在自然的发展中优胜劣汰.国际软法积极发挥功能表明国际社会还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当通过逐渐规范软法、硬化软法而建构法治社会.

国际软法 内在理性 国际治理结构 社会需求

何志鹏 孙璐

吉林大学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国内会议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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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61

201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