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非法”:社会诚信体系的规则治理
失信已泛化为社会普遍现象,通过建构社会诚信体系进行”救赎”是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主张.传统诚信观念整体性的破裂预示着道德诚信社会控制主体地位的丧失.社会分工、人口流动和个人主义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推动诚信体系重塑的关键角色,呼唤保障诚信的权威策略.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应以摆脱将”社会诚信体系”等同于”社会信用体系”的认识论错误为肇始,通过知情权、隐私权、信用权等诚信权利的实践树立国家诚信法治立场.超越法治,吸纳和借鉴”非国家法”资源,与道德教化、合作治理相结合,借力于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协作,才能成就”诚信中国”的梦想与蓝图.
社会诚信体系 诚信权利 法律规制 道德教化 合作治理
类延村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8-248
201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