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公共空间的软法治理--兼评”两高”的相关司法解释
网络公共空间具有虚拟性、公共性、开放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其间运行的大量自治规则当属网络软法.为实现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进一步法治化,网络软法必须坚持宪法至上、不抵触国家法和辅助性原则.”两高解释”忽视网络软法的作用,单纯依靠国家法、尤其是刑法维护网络秩序,其效果尚待评判.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必须超越自由与秩序之争,主要以网络软法维护二者的平衡.
网络公共空间 软法治理 言论自由 公共秩序
谭道明
中国社科院拉美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8-386
201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