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身份地位的探讨与修改《国籍法》的建议
华侨是中华民族的一个巨大财富,是中国文化传统的延伸.华人、华侨的利益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之一.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不应成为海外华人心系祖国的障碍.中国自清末建立国籍制度到1956年一直承认双重国籍。在建国初期放弃承认双重国籍的历史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极有必要做出重大的调整双重国籍是现实中的事实,拒绝承认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否认双重国籍对于立法工作可以做到简单化,但是否认双重国籍的做法给当事人一广大的海外华人华侨一带来了巨大的不便,不利于海外人才的回流、不利于人员的管理、不利于遏制因双重国籍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因素(如贪官外逃)。因此,重新审视中国的侨务政策,积极改善侨务政策和策略,修改国籍法并认可华人华侨的双重国籍,已成为海内外华人华侨所关心的重大课题。
国籍法 海外华人 双重国籍 身份地位 立法完善
郑小军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85-194
2014-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