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光杆名词的习得研究
本文发现学习者有过度使用限定成分”—+量词”和”人称代词+的”来取代零限定成分的光杆名词的倾向.本文认为汉语的限定成分不是强制的句法成分,其使用遵循语用规则.光杆名词是这类成分特殊性的典型表现,它表示名词所指实体是旧信息无关焦点,而”一+量词”和”人称代词+的”的限定成分与焦点有关.本文主要探讨了汉语学习者在使用名词前限定成分时出现的问题,寻找限定成分使用规律以帮助学习者掌握这些成分的用法。通过对外汉语教学中对初级阶段学习者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名词前有过度使用限定成分“一+量词”和“人称代词+的”的倾向;相反不会使用零限定成分的光杆名词。本文发现汉语名词前限定成分与印欧语系的语言不同,它不遵循句法规则,而遵循语用规则。光杆名词在语用上则表示这类名词是旧信息或背景信息,不是焦点所在;“一+量词”这一限定成分语义上在表示不定指时语用上是一个焦点标记,提示其后名词是焦点,指示有实体存在、出现或消失,常用作开启新话题;“人称代词+的”语义上表示定指,语用上则是对比焦点之所在,提示听话人事实和预设相反。
对外汉语教学 光杆名词 限定成分 焦点 语用规则
陈佳宏
(中国)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71-77
2014-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